2007年12月2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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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场两天两夜的调解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项江鸿

  打工两天后突然心肌梗塞死亡,面对家属的索赔,老板不愿担责。调解持续了两天两夜,最终,在调解人员的努力下,老板意识到这是一起工伤事故,亡者家属得到了应有赔偿。
  11月10日,是38岁的安徽打工者兰强到安吉山川乡某工地打工的第二天。早上6点05分,包工头叫兰强及另一名民工到山上扛毛竹搭工棚,可走在桥边时,兰强突然晕倒在地。
  醒来后,兰强到县中医院去检查,医生要求兰强住院,并立即给其做了心电图检查。吃过中饭后,兰强打算先上个厕所再去取检查报告。不料,这一蹲就再也没有站起来。因抢救无效,兰强于当晚11点10分死亡,死因诊断为心肌梗塞。
  得知消息后,兰强悲痛欲绝的家人连夜赶到安吉,并围住了山川乡政府要求进行处理。“事态如不及时控制,随时都有恶化的可能性”,司法所的调解人员立即兵分两路,一路安抚兰强的家人,一路和用工单位的老板联系。
  “亲人突然死亡,固然伤悲,但要求赔偿也应通过合法途径。”司法所所长邓禄桢将心比心,通过情与法的劝导,终于将兰强家人激动的情绪安抚下来。
  可另一边,用工单位的老板却提出,兰强才工作了两天,又是因病死亡的,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。消息传到兰强家人的耳朵里,刚刚被安抚的情绪又激动起来。
  于是,调解人员向劳动保障部门求助,就此事是否构成工伤进行了法律咨询。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,司法所又进一步和劳动争议仲裁科取得联系,提出进行工伤认定。
  第二天一早,调解人员带着新的信息又找到了用工单位的老板,并邀请劳动争议仲裁科的同志协助参与沟通。听了劳动部门的解说后,老板表示愿意配合处理好兰强的赔偿事宜。
  当天傍晚5点,原本水火不容的双方在司法所调解人员的撮合下,终于坐到了一起。经过长达7个小时的说服和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了赔偿11万元的协议。
  近日,兰强的家人带着他的骨灰和赔偿款回了家乡。他们虽然在这里失去了亲人,可人民调解员的关怀却在他们心里留下了温暖。